建了个花园,禅城这户人家被罚4000元!怎么搞的?
房子有了,车子有了
你是不是还想拥有
一座属于自己的花园?
在这座花园里
尽享悠闲时光
还能拍拍美照上传到朋友圈
令人艳羡
不过,家住明福智富广场的这位业主
他的“私家庭院”就被城管勒令拆除,还罚了款!
我们经过一番走访
终于搞清楚来龙去脉
事情要从这里说起……
事件回放
今年3月份,明福智富广场物业管理处发现某一栋楼下的小区绿化被业主建成了“私家庭院”,还搭建了围栏,于是向张槎城管部门反映情况。
▲占用公共部位并私设围栏
接到投诉后,执法人员马上到现场,并联系了物业管理方一同前去处理。
经查发现,明福智富广场位于江湾一路,为商住一体,居住区位于4楼平台,每栋楼房下都有一片种满花草的绿地,开发商也未为地下住户设计私人花园。但是,唯独某一栋楼下的绿化与众不同,已有部分被硬底化,并铺上瓷砖,还放置了石桌石椅,且有工人正在搭建围栏。
在小区内搭建私家花园
小区物管是不是知道些什么?
物管工作人员
占用小区绿化的行为是该处4楼某业主个人行为,事前并没有知会我们管理处。
没有知会物管?
这会不会是违建呢?
城管赶紧找该业主了解情况!
城管工作人员
请问你这样改建有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吗?有,请出示相关资料。如果没有,那你的行为就涉嫌违法违规了,请立即停止施工!
面对执法人员的一连串质问,当事的业主显然也心虚了,由于未经过相关部门审批,无法提供审批证明,现场叫停了施工。执法人员现场开具法律文书,责令其一周内自行拆除围栏并修复绿化。
收到了法律文书后
业主马上开展拆除修复工作……才怪!
业主似乎对此毫不在意
限期到后
城管工作人员到现场察看
当事人非但没有按规定恢复原貌
还将围栏搭建完毕
见劝说无果,当事人不配合整改,执法人员随即对现场进行勘察,测量绿化破坏面积。经确认,该处破坏绿化的面积为36.9平方米。
“
根据《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》第三十五条第(一)项: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,擅自改变规划绿地性质的,按照每平方米处以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。
城管分局对当事人进行立案处罚,并按每平方米100元的罚款,共罚3690元。
当事业主
当时也是想着就用这一点点地方,而且是4楼平台,也不显眼,应该没事吧。
▲业主已拆除围栏、石桌石椅,并完成复绿。
经过城管工作人员耐心地科普相关法律法规,分析利害关系,当事人经过一番权衡,最终自行拆除相关搭建恢复绿化用地,并缴纳了罚款。
劝各位也有类似想法的业主一句
切莫贪图一己之便
擅自更改房屋结构或占用公用地方
不但会影响小区居民的通行
还会影响邻里之间的关系
甚至产生矛盾
而且这还是违法行为
如果你在小区里也遇到了
破坏小区绿化、私自占地的业主
可以拨打举报热线12319
向城管部门举报
分分钟帮你解决问题
不留痕迹
你有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吗?
如果有,最后结果怎么样?
来源 | 禅城发布、禅城城管
编辑 | 王琦玥
佛山日报社全媒体整理发布